-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網路商店購物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之權益(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),超過此期間視同驗收完成,到貨日以貨運簽收單或郵戳日期為憑。
- 僅供短暫測試商品的合適度是否合宜,消費者測試時須為產品妥善覆蓋以保持產品之清潔,如有殘留異味、破損、污漬或是毛髮,將視為汙損與破壞,恕不接受退貨。
- 辦理退貨,請在7天猶豫期(鑑賞期)內來信提出申請,退貨時應保留訂單、贈品、包裝及所有附件之完整,如有遺失、遺漏或破損不全,恕不接受退貨。
- 商品無法直接辦理換貨,請提出退貨申請後再重新下單。
- 客製化及已拆封商品 (如剪標、下水、汙損、勾紗、異味等情形…),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恕不接受退貨退款。
- 退貨申請完成後,請直接寄送客服指定地點,收回檢查符合退貨規定後將辦理後續退款事宜。
- 退貨商品如不符合退貨規定,將提供不符之原因及照片佐證,並將商品重新退回原收貨地址。
- 商品訂購人同意本公司僅得將退款退還予訂購人本人,訂購人不得指示將退款讓與本人以外之第三人。
- 敬請詳閱以上說明,以確保猶豫期(鑑賞期)之退貨權益。
- 買賣雙方對於商品是否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七天猶豫期(鑑賞期)有爭議時,得尋求相關主管機關作有權裁決。